第四十七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对能源消费实行有利于节能的价格和收费政策,引导用能单位节约能源。

对主要耗能行业的企业,实行差别价格制度。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