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水资源节约第十六条已修改用水单位应当采取一水多用、循环用水等措施,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间接冷却水一般不得直接排放。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低于国家规定水平的城市,在达标之前不得新增工业用水量。用水单位用水量高于行业用水定额的,不得增加用水计划,不得新建自备取用水设施。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