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计划用水户需要调整用水计划指标,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向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一)已制定节水计划;

(二)已实施节水管理及技术措施;

(三)用水量未达到水表额定流量;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