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收取的计划用水户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纳入本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每年的支出纳入部门预算,专项用于节水工作。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