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服务第三十六条有效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遵循合理、公开、服务质量和价格相符原则。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调整。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