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路交通条例/第四章 港口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岸线普查、登记情况,对不符合岸线利用规划的码头,责令其经营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在相关政府网站发布港口岸线使用批准情况的信息。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