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路交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水路交通活动。本条例所称水路交通活动,包括水路交通发展规划,航道建设、养护与保护,港口建设与经营,水路运输,水上交通安全与环境保护和其他相关管理等活动。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