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绿色金融促进条例/第三章 碳减排与碳金融第二十六条有效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金融产品,支持碳汇、碳捕捉、碳封存等技术创新和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快实现自身运营和投融资业务碳中和。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