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制度,鼓励新建项目开展碳排放评价。

鼓励金融机构在为新建项目提供融资服务时,将碳排放评价情况纳入项目授信额度、利率定价等管理。

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