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绿色金融促进条例/第二章 产品与服务第十一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绿色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对企业上市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绿色项目,在土地、能源等要素供给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