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农村牧区环境保护第三十八条已修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屠宰业经营者应当规范处置或综合利用粪便、污水及其他污染物。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9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