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条已修改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鼓励发展循环经济,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利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9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