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章 社会协同第四十二条有效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提供支持。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