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第四章 陆地国界及边境的管理/第三节 边境管理第四十五条有效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边境省、自治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边境生态环境,防止生态破坏,防治大气、水、土壤和其他污染。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