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第四章 陆地国界及边境的管理/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三十条有效边境省、自治区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对陆地国界及边境管理执行中的问题作出规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