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第二章 陆地国界的划定和勘定第二十一条有效陆地国界的划定、勘定、联合检查和设置界标等具体工作,由外交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军事机关和有关边境省、自治区依法组织实施。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