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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第一章 总则

第十五条

有效

国家坚持平等互信、友好协商的原则,通过谈判与陆地邻国处理陆地国界及相关事务,妥善解决争端和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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