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订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协调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反旅游安全规定的行为,监督旅游经营者落实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市场监管、公安、交通、建设、文化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旅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