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旅游经营者应当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建立设备、设施日志记录,保证安全运转,组织消除安全隐患。

旅游经营者应当妥善保存设备维护、保养、检测、修复的相关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