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本市推行旅游服务标准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旅游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督促和指导旅游经营者实行标准化、规范化服务。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