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旅游条例/第三章 旅游公共服务第二十二条有效本市推行旅游服务标准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旅游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督促和指导旅游经营者实行标准化、规范化服务。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8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