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修改

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具体工作由市公安局承担。

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司法行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障工作。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