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已修改

建设单位应当与前期物业服务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应当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