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业主和业主组织/第三节 其他规定第五十一条已修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人、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对业主资料保密。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8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