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已修改有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