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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已修改

有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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