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章 工程质量控制与验收第二十二条已修改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尊重客观规律,保证合理造价、合理工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压缩建设工程的合理工期。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工期定额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省交通运输、水行政等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