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

完善现代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支持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兴科技在金融服务和金融监督管理领域的运用,推动金融科技发展和应用。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