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第六章 金融发展和服务第五十七条有效完善现代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支持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兴科技在金融服务和金融监督管理领域的运用,推动金融科技发展和应用。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