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地方金融组织行为,加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地方金融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