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章 灾后处置第四十条有效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人员的误工补贴、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的补偿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调动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跨行政区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所需费用由森林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予以解决。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