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组织和个人对海域使用权人掠夺性开发海洋资源,或者严重破坏海域生态环境等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