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五章 海域保护与监督检查第三十条有效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域生态环境的保护,严格控制填海、围海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或者影响生态环境的用海项目,对受到损害的海域自然生态系统,及时组织修复。沿海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岸和岸线,以及海上构筑物的管理,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