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五章 丧事活动管理第三十九条有效倡导文明、低碳、安全祭扫,推广集体共祭、敬献鲜花、网上祭扫等祭扫方式。在公墓、骨灰堂等安葬地进行祭扫活动应当遵守公墓、骨灰堂运营管理单位的管理规定。在安葬地以外的地方进行祭扫活动,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不得破坏环境卫生,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鼓励公墓、骨灰堂等安葬地为居民提供代为祭扫服务。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