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三章 代表名额的确定和分配第二十一条已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出席本省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驻地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有关代表名额分配等选举工作的具体事宜,由各地驻军分别与驻地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