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土地的保护、开发、利用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涉及土壤污染防治、林业管理等活动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