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相关数据,应当遵守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