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以及市容和环境卫生知识的宣传,增强公民的市容和环境卫生意识,提高公民的公共道德水平。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30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