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市、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涉企政策跟踪落实制度,采取催办督办、组织协调、情况反馈等措施督促政策落实。涉企政策制定机关应当定期评估政策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及时完善或者清理不符合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要求的政策措施。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