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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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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第二章 促进保障

第十四条

有效

市、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金融机构、民营经济组织三方会商协调机制,研究、协调和解决民营经济组织融资问题。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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