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市、旗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行业创新平台、区域创新平台的建设和管理,为民营经济组织科技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基础条件、技术服务和支撑。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