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市、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且达到规定投资强度的民营经济组织的项目用地给予支持。

鼓励和支持各类产业园区建设标准厂房,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生产经营场地。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