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新技术促进条例第五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作为重要战略任务,制定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规划,确定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布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30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