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条

有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奖助学金等措施对民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予以扶持;对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还可以采取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