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条例/第六章 职业教育第六十七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组织建设或者鼓励、支持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企业根据区域或者行业职业教育的需要建设高水平、专业化、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为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实习实训和企业开展培训提供条件和支持。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