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条

有效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将学校手机管理、作业管理、睡眠监测、学生体质管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