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快递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工会应当依法做好组织平等协商、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等工作,监督快递经营企业履行用工责任,拓宽维权和服务范围,维护快递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