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第三章 数字快递和绿色快递第二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邮政管理机构应当加快培育数字快递新业态和新模式,支持企业应用数字化技术推动快件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作业链和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的标准化、网络化、智能化,支持企业按照规定探索无人机、无人车等运载工具在快递作业场景的应用,推动快递业数字化发展。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