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三章 学校第二十五条有效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置。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30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