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代表的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