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常务委员会审议提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

常务委员会批准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