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技术市场条例/第二章 技术交易服务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建立和完善专业化、社会化和网络化的技术市场服务体系。鼓励建设和完善技术市场信息网络平台,收集、发布技术成果供求信息,拓宽信息渠道,实现技术交易信息资源共享。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30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