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已修改

招聘辅警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进行笔试、体能测试与面试;

(四)体检;

(五)考察;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